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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内赛事-首届“新临海人风采”摄影大赛征稿启事
首届“新临海人风采”摄影大赛征稿启事
责编: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2-05-05 来源:临海市摄影家协会网 点击:11127 次  【打印

  为进一步丰富和活跃全市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,不断推进我市省级示范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,展现新临海人在我市各行各业中的风采,让社会各界更加关心、理解新临海人在临海的工作、生活现状,中共临海市委宣传部和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决定,面向全市开展举办主题为“关注、关爱新临海人”的“新临海人风采”摄影大赛活动。

一、主办单位:

  中共临海市委宣传部

  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

二、承办单位:

 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  市摄影家协会

三、参赛对象:

  全市常住人口(包括流动人口)   

四、征稿时间:

  活动从2012年4月1日开始,截稿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。

五、奖项设置:

  摄影活动设一等奖1名:奖金3000元;二等奖2名:奖金2000元;三等奖3名:奖金1000元;入围奖45名:奖金300元。

六、评奖办法:

  主办方将邀请市内摄影名家、有关专家进行评审。

七、投稿地址:

  投稿者将参赛作品邮寄到临海市张洋路60号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服务科(邮编:317000)或将参赛作品发至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邮箱(lhldrkj@163.com)。投稿时请注明“摄影”字样。联系电话0576-85139682

八、参赛细则:

  1、内容:用镜头多角度全方位地聚焦流动人口在我市创业、工作、生活、学习等内容,定格流动人口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。

  2、要求:形式、风格不限;单幅、组照不限;彩色、黑白不限; 投稿数量不限。参赛照片必须是摄于2011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数码照片。参赛者须留有5M以上原始图像以备入选放大,如像素过小则视作弃权。

  3、作品规格:照片最长边不超过7英寸;方片作品,不超过6英寸×6英寸;异型照片不超过36平方英寸,组照为每组8幅以内。所有作品不得装裱。参赛作品背后需填写作品题目、作者姓名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资料。

九、注意事项:

  1.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;应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。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,一切法律责任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。

  2.主办单位有权在与本比赛的相关事项中,以复制、出版、发行、宣传展览、宣传品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,不再另付稿酬。

  3.凡投稿参赛者则视同承认本比赛方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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